【案例】
王女士婚前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王女士一个人出的,婚后还贷是两个人一起还。婚后取得房产证。现在其丈夫张先生起诉离婚,请问王女士这套房产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婚后财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如果王女士离婚,房产性质是王女士的婚前财产。但该房产首付款应属于王女士的个人财产无疑,婚后王女士和张先生共同偿还部分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王女士的婚前贷款。
现有法律并未对房产升值部分作出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也会考虑上述因素,在财产分割时判令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作出适当补偿。如果双方都要房子,法院原则上会判决房子归王女士所有,但要补偿张先生为其偿还的部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