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关闭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当前位置: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涉外婚姻 /文章正文
婚姻专家微信1对1咨询
北京资深婚姻律师一对一微信咨询
扫二维码添加微信好友咨询
也可输入帐号lawyerbest添加咨询

文章分类:涉外婚姻

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发表于 2011-01-26 16:48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或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对双方均为外国公民,一方或双方常住中国的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发表于 2011-01-26 16:48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或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对双方均为外国公民,一方或双方常住中国的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热门推荐

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