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外婚姻登记证书,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需要经过相关认证程序。一般做法是: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书进行公证;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公证的结婚注册证书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公证过的注册证书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回国内,成为向法院立案的依据。
(2)香港结婚证书的认证: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敲转递章; 将该份文件寄回国内,作为立案依据。
(3)澳门结婚证书的认证:直接委托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
(4)台湾地区注册证书的认证,较为麻烦:可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作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