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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房产分割, 维权技巧

父母全款出资购房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发表于 2011-12-06 13:37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父母全款资助买房  产权看出资和产权登记

       案例:王女士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她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协议是父母签的,且签的也是父母的名字,因为结婚前房本没有办下来,他们只付了大部分房款。王女士结婚一段时间后,房本办了下来,王女士的父母直接在房本上写了王女士的名字,且付了后面的尾款。现在,王女士想知道,万一以后婚姻亮起红灯,她怎样做这套房才能保证属于她个人,也就是说,其父母需要做公证,还是采取其他补救方法。

       另外,如果没有以上防范措施,类似的情况在离婚时,这套房应怎样分?

律师说法:婚前买房婚后办房本,不一定属夫妻共同财产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据上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该房屋虽然是由王女士父母付全款购买,房产证是在婚后办理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依然是王女士的个人房产,离婚时对方没有权力来分割。

补救措施有三种

       为了防止以后出现难以解决的局面,律师建议,现在王女士的父母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以选择:

       1、办理公证。王女士父母可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证明婚后的出资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只要赠与人和被赠人到场即可,子女的配偶则不需要到场。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写下于某年某月某日出资多少给自己的子女用于购房,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公证员在核对了赠与人的出资证明后,证明此次赠与行为合法有效。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据,在必要时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一方的权利。 

       2、保留出资证明。该方法比较简单,证明购房出资是父母的全额出资,最好是父母将购房款注入开放商账户。

       3、请律师见证。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要想保护财产日后不遭分割,父母要有证据证明出资只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从保证证据的法律效力上看,找律师见证更有保障。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在有见证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写下书面证明,证明出资只赠与自己的子女。

父母全款出资购房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发表于 2011-12-06 13:37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父母全款资助买房  产权看出资和产权登记

       案例:王女士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她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协议是父母签的,且签的也是父母的名字,因为结婚前房本没有办下来,他们只付了大部分房款。王女士结婚一段时间后,房本办了下来,王女士的父母直接在房本上写了王女士的名字,且付了后面的尾款。现在,王女士想知道,万一以后婚姻亮起红灯,她怎样做这套房才能保证属于她个人,也就是说,其父母需要做公证,还是采取其他补救方法。

       另外,如果没有以上防范措施,类似的情况在离婚时,这套房应怎样分?

律师说法:婚前买房婚后办房本,不一定属夫妻共同财产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据上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该房屋虽然是由王女士父母付全款购买,房产证是在婚后办理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依然是王女士的个人房产,离婚时对方没有权力来分割。

补救措施有三种

       为了防止以后出现难以解决的局面,律师建议,现在王女士的父母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以选择:

       1、办理公证。王女士父母可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证明婚后的出资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只要赠与人和被赠人到场即可,子女的配偶则不需要到场。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写下于某年某月某日出资多少给自己的子女用于购房,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公证员在核对了赠与人的出资证明后,证明此次赠与行为合法有效。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据,在必要时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一方的权利。 

       2、保留出资证明。该方法比较简单,证明购房出资是父母的全额出资,最好是父母将购房款注入开放商账户。

       3、请律师见证。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要想保护财产日后不遭分割,父母要有证据证明出资只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从保证证据的法律效力上看,找律师见证更有保障。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在有见证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写下书面证明,证明出资只赠与自己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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