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婚姻法是为男人量身定做的,在所谓的保护弱势群体的条款中只是个虚假的框架而已,并没有实质的东西在支撑,而美国的婚姻法却是实实在在的保护了女人和孩子的权益,尤其在孩子的问题上,我们的法律是把孩子作为夫妻的私有财产来分割的,而美国的法律是把孩子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人来处理的。
美国如果通奸的话妻子完全可以提出离婚的,在操作上也可行实际些,而我们的法律,只有重婚罪一说,这应该是最根本的原因,可问题是我们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的三妻四妾,现在这么短短几十年的一夫一妻制,从观念上就有很多男人和女人还没改变过来,要想从根本上改变,有真正的一夫一妻意识,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社会对男人的朝三暮四才有极大的宽容.那些贪官们都是从经济问题才暴露出道德问题的,几乎没有谁先是因为道德问题而暴露其他问题的。
现在的婚姻法反而更有利于男人,就象感觉现在的政策越来越倾向于富人一样.有一条:婚前财产永远属于婚前财产,不再象以前一样经过若干年后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男人的条件优于女人,男人的婚前房产永远就是他的婚前财产,女人能拥有的只有婚后所创造的财富一半,可为家庭,女人实质上比男人付出的要多很多很多,女人在家庭上的付出却得不到半点补偿,为男人免费洗衣服做饭带孩子,最后男人还会理直气壮的向女人吼:请你滚出去!女人在这个男人的婚前房产里只能忍气吞声,因为这个房子她没有权利.男权在哪里都存在,只是中国更为严重的多,毕竟有几千年的男权文化熏陶,所以在中国做男人其实是很舒服的。
(一)美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在美国,离婚必须通过法庭进行,不能像中国一样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合意一致离婚,也要法庭裁判。而提出离婚的理由有过错和无过错之分,目前美国所有的州都适用无过错离婚原则,确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点,与中国相同。
1、管辖法院;离婚应当在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绝大多数州均规定,当事人需在本州居住一定期限后,方可有提起离婚的诉权。各州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在本州居住时限的长短规定不一,最长的为期一年,如华盛顿州、新泽西州、纽约州;最短的没有期限,如南达科他州。而一般的州规定在6个月左右,如密西西比州、夏威夷州;较短的规定从60天到6周到90天不等,如爱达荷州规定为6周、伊利诺斯州为90天等。
2、离婚程序:同中国法律规定一样,起诉离婚的原告须要交纳诉讼费用。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可以要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夫妻任何一方转移、抵押、隐匿共同财产,禁止一方骚扰、妨害另一方或任何子女的安宁。如果遇有伤害人身或感情的危险,法院可以责令一方从共同住宅中暂时迁出。有的州还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应当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与中国法院几乎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调解程序不同,美国法院一般只有在无过错离婚的案例中,才适用调解程序。对于涉及子女监护和探视问题,一般均要进行调解。
3、过错理由:主要有三种,即通奸、虐待、遗弃。通奸是最常见的过错离婚的理由。与中国司法审判实践一样,美国通奸证据的取得也是非常困难的。但与中国法院处理案件不同,有些美国州法院的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确定过错时,往往会采用推定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一方是否有婚外性行为,比如,有配偶与其他异性在宾馆一起开房的证据、异性男女同居一室的证据。如果有这些间接证据而没有直接性关系发生的证据,法官也可以通过一般常人思维行为方式的推理,确定发生过性关系,除非被怀疑者能举出反证。
4、分居制度:美国大部分州都规定了分居制度。即当事人在主观上有离婚的愿望前提下,不在一起共同居住超过一段时间就可以离婚的制度。美国各个州规定分居的时间长短不一,最短有六个月,最长有五年。一般大多数州规定在1~3年左右。根据《统一结婚离婚法》,当事人分居超过180天即可向法院申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