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9日讯 (记者 鲍 雷 刘玉民)由于部分被执行人诚信意识缺失、法制观念淡薄,极尽所能地规避执行,严重影响了执行的质量和效果,损害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二十项反规避执行措施,开始重拳出击各种逃避执行行为。
北京高院二十项反规避执行措施包括:向被告发送履行义务告知书、加强财产保全措施的运用、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利用信息查询中心加大财产调查力度、向申请执行人的委托律师签发调查令、加大使用搜查措施、对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进行审计调查、协调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依法追加变更被执行人、依法查控协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关系人的财产、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公布拒执人名单、公告悬赏、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或其管理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函、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协助执行联络员网络体系、充分适用罚款拘留措施、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等。
北京高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将通过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改善执行环境,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摘自《北京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