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结婚的两性同居往往会引发财产争议,因为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一旦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便成为十分刺手的问题。正是由于此时双方的关系为非法同居关系,因此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其结果就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但是本人再次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但绝不是说就不受任何法律的保护!非法同居在财产分配上是受民法保护的。
本人总结自己代理案件的经验,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双方可以在同居期间做个财产约定。
2、对自己购买的东西留好相关的发票、单据。
3、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东西,最好双方有个相互的纪录。
4、在同居期间各自的父母朋友馈赠的东西最好让馈赠者写上“此物品专门赠给某某”的字样,并保存好。
当然除了以上几点外,总结起来就是:在同居期间最好让财产最大程度的独立,不要太感情用事,保持清醒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