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关闭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当前位置: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未婚同居 /文章正文
婚姻专家微信1对1咨询
北京资深婚姻律师一对一微信咨询
扫二维码添加微信好友咨询
也可输入帐号lawyerbest添加咨询

文章分类:未婚同居

同居纠纷法院是否受理

发表于 2010-11-10 19:19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

同居纠纷法院是否受理

发表于 2010-11-10 19:19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

热门推荐

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