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2002年购买一套房产,2004年和张女士登记结婚,不幸的是赵先生得了胃癌,发现时已到了晚期,张女士对其不离不弃,家里全部存款都用来治病,赵先生也甚为感动,多次承诺自己婚前房产在自己不在时仅留给张女士一人所有。经过一年的治疗最终也没挽留住赵先生。刚安葬好赵先生的后事,赵先生的父母却提出要和张女士来分割儿子的房产。张女士问:该套房产她公婆还能主张权利吗?
【律师答疑】
该套房产能不能作为张女士自己的个人财产不予给公婆分割,关键要看赵先生赠与赵女士房产时有没有留下证据。由于赵先生已不在人世,没有留下书面遗嘱的话很难印证当初的口头赠与,处理起来难度很大。这种情况,如果张女士提供不了证据,就凭口说,是很难说服法官的。因此,一旦双方对簿公堂,吃亏的可能还是张女士。
【律师支招】
如果一方婚后承诺其婚前房产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最好的方法是双方用协议书面固定下来,情况特殊或者赠与人不方面书写,最好也要让2名无利害关系人在旁作证,否则口头赠与房产又不更改房屋所有权证,一旦反悔或赠与人不在人世,引起纠纷是很难说清赠与还是未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