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本文通过解释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两种形式,讲述了如何申办婚前财产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由其本人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
申办该婚前财产公证须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
办理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有关的财产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