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三:一是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人加以干涉;二是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条件有二:一是禁止近血亲
结婚,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是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对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结合,《婚姻法》第十条已明确将其规定为无效婚姻。
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