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丈夫、妻子在外同别人同居,如何搜集与婚姻第三者同居的证据,并且能够在离婚诉讼中被法官采纳,作为一名专业婚姻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总结出来分享给大家,希望能有所帮助。
1.当事人自认的行为,离婚之前承认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写到保证书、悔过书、离婚协议书等书面上的证据,如果是口头表示的,要有陈述时的录音证据或者有在场的第三人作证。
2.同居的直接相关证据,物业、居委会、房东证明两个人一起同居的证据。
3.与婚姻第三者的来往书信、记录与第三者同居的日记、电话通话录音、短信、邮件等有体现同居内容的证据。
4.捉奸在床破门而入拍下的视频资料只能证明对方有过错,无法单独证明是法律意义上的第三者,可以与上面几类证据一起做个补充。
5.私人侦探取得证据的手段合法可以作为证据的一种。